服務項目 服務與費用 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 60歲以上: 慢性病需全日長短期照顧之失能者 。 行動不便、生活無法自理需受照顧之長者。 需復健照顧服務者 。 體弱、孤單乏人照顧之長者。 失智長者、植物人、中風癱瘓者(鼻胃管、尿管)照護。 申請社會局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者。 申請衛生局機構喘息服務者 (須無精神疾病,無法定傳染病者,開放性肺結核者為限)。 返回